“和谐社会主义”与可“控制性”社会民主
观察近来中共官方媒体,可以发现将中国式民主视为一种事实模式的定位观点。“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4月26日刊登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熙瑞文章,称“中国的民主模式已经确立”。中国社会学会会长郑杭生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今年第2期上称中国正在崛起的是一种“新型社会主义”。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的孙晋中呼吁“现在是认真思考和看待中国式民主的时候了”。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将中国式民主定义为一种“增量式民主”。
这些能代表官方政治学术思潮主流的观点实质上都把中国式民主定义为一种能保持社会稳定的、促进经济发展、可控制性民主。这一“中国式民主”与“西方式民主”的分界线在于“不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汪玉凯用“和谐社会主义”来概括“中国式民主”,指出它的意识形态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它的两条主线分别为“和谐社会理论”与“社会主义民主理论”。
“社会主义民主”稍加变通,就成了“民主社会主义”,而“民主社会主义”稍加变通,就成了源于欧洲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这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文字游戏可能性,它保证了中共能够在保持意识形态正统的延续的同时暗渡陈仓,在必要时从西方的社会民主主义中抽取为我所用的元素。
所谓的“和谐社会”一说,就是尝试用中国化的概念去替代西社会民主主义中强调社会保障和公平分配的政治价值观。“和谐”仅仅是中国人乐于使用的一个文化标签。把“和谐”看作是中国特色,实际上是来源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西方式的笼统概括,如西方在看中国文化时,常简单地“天人合一”当作中国传统精神的核心概念。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李光耀挑起的“亚洲价值大讨论”中,“和谐”成为了一个对抗西方价值传统的亚洲价值观的卖点。